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空气资源管理委员会(CARB)于2008年4月通过了降低复合木制品甲醛排放的有毒物质空气传播措施。2010年7月7号美国国会发布了经总统签署通过的S.1660《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法案》,并于2011年1月3号生效。该法案是以美国加州CARB的甲醛法案为基础而制订,分阶段实施,从2011年7月1号开始执行更为严格的标准。
此法案具体要求如下:
①带单板芯的硬木胶合板
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05 ppm。
②带复合芯的硬木胶合板
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08 ppm,法规颁布180天后开始生效,直至2012年6月30日;2012年7月1日起,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05 ppm。
③中密度纤维板
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21 ppm,法规颁布180天后开始生效,直至2011年6月30日;2011年7月1日起,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11 ppm。
④薄身中密度纤维板
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21 ppm,法规颁布180天后开始生效,直至2012年6月30日;2012年7月1日起,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13 ppm。
⑤刨花板
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18 ppm,法规颁布180天后开始生效,直至2011年6月30日;2011年7月1日起,甲醛释放量不得超过0.09 pp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