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概述
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(FDA),负责全国药品、食品、生物制品、化妆品、兽药、医疗器械以及诊断用品等的管理。FDA对食品接触性物质(Food Contact Substances, FCSs)的定义:如果一种物质可以作为食品生产、包装、运输或支持材料的组分且不会对食品产生任何技术上的影响,那么该成分可以称为食品接触性物质。
美国具体对与食品接触容器及材料的通用要求:
- 厂家能够依照GMP 体系(卫生生产质量管理程序及规范)运作
- 使用符合法规中批准的材料(U.S. FDA CFR 21 Part 170-189)
- 批准的原材料应符合规范中的技术指标 (U.S. FDA CFR Part 170-189)
- 任何进入市场的新材料必须经U.S. FDA 审核及认可
二、检测范围
通常涉及的产品包括:
1)烤面包炉、三明治炉、电水壶等与食品接触的电器产品
2)食品储藏用品 强化玻璃菜板、不锈钢等厨具
3)碗、刀叉、勺、杯盘等餐具
海运至加州的器皿,必须符合加州California Proposition 65 条例要求(包括器皿与食品接触的部分,外部装饰,杯边部位)。函盖的产品有:
1) 用于储存、承载食品或饮料的玻璃和陶瓷制品
2) 非与食品或饮料接触的玻璃和陶瓷制品(日用品)